Thursday, August 24, 2006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27/7/2006
今天看到一个帖。她说出了我的心声。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遇到互相喜欢的人,且能顺利走入婚姻,是多么不易。
为什么都那么不珍惜,不好好相处,最终要落到不能回头的一步呢?忽然之间似乎有些想明白为什么可以这么多年自己都坚持一个人。
我是输不起的,承受不了分手那样的痛。
如果一个人,一段感情,不能让我充分预见到天长地久,那么我索性不要真正开始。
在爱情的领域里我的确很放不下,很看不开我虽然没谈过恋爱但是听到别人的爱情经验就已经有很大反应了,甚至比当事人愤怒。
要和一个人相爱半个世纪多么不容易啊!
所以,要我谈恋爱大概是五或十年的事。现在跟我同年纪都太幼稚了。只要稍微谈得来,觉得对方很对眼就开始交往了。
这也太儿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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